✅申請條件:住屋屋內淹水達50公分以上(住屋係以臥室、客廳、飯廳及連棟之廚房、浴廁為限;營業場所不符本救助)
✅補助金額:每戶新臺幣5,000元
(原則上以一門牌為一戶計算且於災害發生時已居住現址者,但建物分別獨立或分戶分炊且未共同生活者,依實際事實認定之。)
✅準備資料:
(1)屋內外受災相片4至6張(含門牌)。
(2)3個月內水電費繳納證明,但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供者,得檢附村里辦公處開立實際居住住屋(非營業場所)證明。
-----以下由公所勘查後提供-----
(3)雲林縣災害人口傷亡住屋損失勘查表。
(4)雲林縣災害人口傷亡住屋損失調查清冊。
(5)雲林縣災害人口傷亡住屋損失救助計算表。
✅申請窗口:請洽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申請。
✅聯繫窗口:雲林縣各鄉鎮市公所社會課或雲林縣政府社會處(社會救助行政科)05-5522655